导读 近年,在城市道路交通中除了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出现了一个新的品类,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车的特点是速度快、体积小、成本低,因...
近年,在城市道路交通中除了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出现了一个新的品类,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车的特点是速度快、体积小、成本低,因为其小巧灵活的属性,在城市通勤中受到很多年轻人的青睐,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
但从法律角度而言,电动滑板车并没有道路通行权,不允许上路行驶。成都交警部门曾多次对电动滑板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12月17日上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驾驶电动滑板车致人死亡的案件。年轻男子陈某驾驶着电动滑板车去上班,途中将一名过马路的7旬老人挂倒在地,老人经医治无效死亡。经审理,法院最终宣判陈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据悉,这也是四川首例驾驶电动滑板车致人死亡的案件。
2019年6月11日早上7点多,陈某骑上电动滑板车从文乐二路的家里出来,准备到光华东三路的单位去上班。一路上,他沿着光耀三路往光华大道骑行,7点48分,当他骑到蓉西阳光小区门口附近的路段,突然有一个老人从右侧街沿上冲到马路上准备过街,陈某发现后立即刹车并闪避。但避让不及,电动滑板车还是将老人挂倒在地,并头部出血。后来,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参与交通,安全永远是第一位,据成都交警部门消息,针对这一类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成都交警将加大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合理合法选择出行方式,既能保障自身安全,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安全无小事。